高三年级各班: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中高校一次性救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救助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高三应届毕业生。
2.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
3.现有且连续享受郑州市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今年8月31日)的人员。
4.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人员每生8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每生4000元。
三、申请受理程序
1.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在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郑州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申请表》(到德育处(办公楼一楼103室)领取)。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及其发放记录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在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提出救助申请后,学校应及时向录取高校发函核对学生录取相关信息,学生及其家长要协助学校函件落实。
3.学校将学生申请资料汇总上报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
4.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在民政部门审核学生家庭贫困情况无误后,将审批过的《审批表》返还申报学校。
5.学校按照审批结果,整理受救助学生信息。待录取高校回函确认相关信息属实后,按录取高校回函所附账户汇付救助资金。一次性救助资金不直接发给学生,由学校直接汇款给录取高校。
四、其他说明
1.享受政府或社会其它形式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2.救助对象在秋季入学前确定。学生申请救助截止时间:9月1日。
3.申请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各1份:低保证(低收入证)的盖章页、照片页、领取记录(审验)页;高中毕业证;2018年高考准考证;家庭户口本的申请人页;学生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
学校资助负责人及手机号码:杨勇(13673653215)、夏成军(13838129893)。
郑州市第四中学德育处
二○一八年六月二日
郑州市第四中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京广北路86号 邮编:450052 电话:0371-66964516 6